衡南縣古稱“清泉縣”,“清”為其簡稱。這片浸潤著“清泉”靈氣的土地,如今正以基層治理的創新實踐,讓“和諧之泉”滋養千家萬戶。近年來,衡南縣緊貼基層治理現代化需求,以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為依托,創新打造“清易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品牌。通過構建“專業+行業+心理”三維解紛體系,推動矛盾化解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預防”、從“單一處理”向“多元共治”轉變,為基層社會治理注入新活力。綜治中心運行2個月以來,共計受理矛盾糾紛124件,調處成功120件,成功率96.7%。
一、專業調解“精準滴灌”,打造“永不打烊”的解紛堡壘
聚焦矛盾糾紛化解的專業性與權威性,衡南縣創新“常駐+輪駐”雙軌模式,組建“專家型”調解矩陣。在這里,每一起糾紛都能找到對應的專業力量,每一次調解都像“精準滴灌”般直擊問題核心。
常駐工作室筑牢根基。設立三大常駐調解工作室——“曉彬說理”工作室(以公職律師劉曉彬命名,發揮法律專業優勢)、“先行調解”工作室(由縣法院選派退休法官、法律工作者駐點,強化司法銜接)、金牌調解員團隊及“兩代表一委員調解工作室”(邀請經驗豐富的調解能手與代表委員輪值),形成“法律釋疑+經驗調解+民意匯聚”的立體服務網絡。
輪駐機制拓展維度。根據矛盾糾紛類型動態調整,確保專業力量“隨需而動”,真正實現“小事當場調、難事專家調、大事合力調”。比如農忙時節,農業農村局的農技專家會輪駐綜治中心,專門調解農資質量、土地流轉等糾紛;開學季則有教育局干部駐點,快速處理家校矛盾。
創新工作法提升效能。創新推出“律師說法+代表說理”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法。律師從法律角度剖析問題,明確權利義務,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建議;而人大代表則運用其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豐富的社會經驗,以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促進雙方的理解和溝通。這種工作法不僅增強了調解的專業性和權威性,也提高了調解的效率和成功率,讓矛盾糾紛在和諧氛圍中得到有效解決。云集街道山河國際小區羅女士與樓上住戶王先生因管道滲漏而引發矛盾糾紛,開發商、物業多次調解未果,羅女士無奈找到縣綜治中心,中心受理后指派公職律師劉曉彬和市人大代表李小春介入調解,僅用半天時間就成功化解這起久懸未決的鄰里糾紛。
二、行業調解“靶向攻堅”,構建“覆蓋全域”的專業方陣
針對矛盾糾紛行業化、專業化特征,衡南縣整合資源打造“9+15”行業調解共同體。就像給不同“病癥”配備“專科醫生”,讓每類糾紛都能找到最懂行的調解力量。
9大專業調委會全覆蓋。聚焦勞動爭議、道路交通、醫療糾紛、婚姻家庭等9大高頻領域,組建行業性專業調解委員會,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業務骨干參與,實現“行內人解行內事”,提升調解精準度。鐵絲塘鎮村民胡先生駕駛機動車被掉落的通訊線纜絆倒而造成人身傷害,縣綜治中心受理后,迅速將案件交辦至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工作,僅僅兩天時間就完成從受理到履行全過程,為當事人節約大量成本。
15個專班動態響應。聯動15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專班,建立“日常駐點+應急召喚”機制,針對突發性、群體性糾紛快速集結,形成“行業+專班”雙輪驅動,切實將矛盾化解在“行業鏈”前端。云集街道和向陽橋街道的某連鎖百貨超市非正常閉店、老板失聯,數十名供貨商因大量貨款被拖欠情緒異常激動,綜治中心迅速啟動“應急召喚”機制,召集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屬地街道辦等單位聯合組成專班,展開相關工作。一方面,專班積極安撫供貨商情緒,并封存該店的存貨倉庫,以盡可能減少損失;另一方面,根據反映的情況,聯系老板并深入調查閉店的具體原因,協助老板與供貨商完成貨款清算和兌付。最終,這一突發性、群體性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三、心理疏導“溫情賦能”,探索“心治融合”的解紛新徑
堅持“調解+心治”理念,衡南縣構建“多元主體+預約服務”心理疏導模式。許多矛盾的根源是“心氣不順”,而心理疏導就像“潤滑劑”,讓解紛過程多了份溫度。
主體多元強支撐。整合總工會、團縣委、婦聯、法學會等群團組織力量,邀請行業從業者和專職心理疏導師組成“心治聯盟”,兼顧專業性與親和力。
預約服務暖人心。通過“線上預約+線下服務”方式,為矛盾當事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干預等服務,推動矛盾化解從“事理”向“情理”延伸,助力“案結事了人和”。
綜治中心的心理疏導室針對特殊信訪群體,如李某鳳、李某云、賀某香等開展心理疏導。這類群體的本質問題是缺乏社會關心與傾聽,心理疏導室制定方案,邀請“心治聯盟”專家進行疏導,目前該群體情緒平穩,無異常行為。在某超市群體性欠薪糾紛中,心理專班先通過團體疏導緩解員工焦慮,再協同勞動部門講解權益保障,最終穩定了員工情緒。
從“專業調解”的精準高效,到“行業攻堅”的靶向發力,再到“心理賦能”的溫情化解,衡南縣“清易解”品牌以機制創新破題、以多元協同聚力,推動矛盾糾紛化解跑出“加速度”、提升“滿意度”。下一步,衡南縣將持續深化“清易解”品牌建設,讓矛盾化解更有速度、治理服務更有溫度,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寫下生動注腳!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衡南縣政法委









